组织开展第二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
发布时间:2019/4/5 16:22:28 发布者: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4月3日,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发布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及对第一批快检试剂监督抽检的通知。通知内容如下:
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工作,确保检测试剂质量与供给,按照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要求,我中心将于近期组织开展第二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评价,并对第一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进行监督抽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原则

评价工作遵循公开、公正、科学、实用的原则。

二、评价范围

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快速检测试剂盒和非洲猪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的中试产品和进口产品。已公布的第一批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不再评价,对其中未完成新兽药注册的试剂盒进行抽检。

非洲猪瘟病毒核酸快速检测试剂盒要求从样品处理、核酸提取到扩增结束总用时在1小时之内,配套仪器检测通量在8个样品以上。

非洲猪瘟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盒要求从样品处理到检测结束总用时在1小时之内。

三、参评单位

非洲猪瘟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和进口试剂代理企业。同一企业同种检测方法只能送评一种试剂盒。

四、评价内容

对参评试剂的最低检测限、诊断特异性、诊断敏感性、重复性等检测特性,以及检测反应时长、现场操作的简便性和实用性等进行评价。

五、有关要求

第一批已公布的非洲猪瘟检测试剂(未完成新兽药注册的)生产厂家填写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送评(抽检)信息表(附件1),并在2019年4月10日前将试剂和配套仪器(具体要求见附件2)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兴基地。

第二批送评的单位填写非洲猪瘟现场快速检测试剂送评(抽检)登记表(附件1),并在2019年4月23日前将文审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试剂和配套仪器(具体要求见附件4)送至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大兴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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